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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365bet台湾官网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9-12 【字体: 来源:市城乡规划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城乡规划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市城乡发展战略以及城乡规划的政策。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城市规划。

(三)负责审批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核发证件等相关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全市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城市发展战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市区年度开发地块计划的制定,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县区城镇规划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规划的责任。

(四)承担全市测绘管理责任。负责组织管理全市的基础测绘工作;负责全市测绘、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的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房产测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地籍测绘、界线测绘工作。

(五)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规划执法工作;指导区县规划执法工作。

(六)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等有关精神,紧紧围绕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重大部署,突出抓好树立科学理念、科学编制规划、加强规划管控、夯实测绘支撑等工作重点,全力以科学规划助力幸福美丽新甜城建设。

一是树立科学规划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科学规划理念,并贯穿到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等工作全过程,推进城乡规划向绿色规划转型升级。通过开展宣传普及、专题培训、下达目标任务等方式,提高各级对科学规划理念的认识和贯彻自觉性,以思想理念、方法的提升,科学引领我市城镇化沿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是科学编制规划。经数轮修改完善,《内江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获省政府审批,该版城市总规划积极适应新常态,充分依据上位规划,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发展新要求新战略,对内江未来15年城乡发展进行了科学预测、综合部署和合理安排;作为城乡发展建设的“总纲”,对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及幸福美丽内江建设,将发挥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完成中心城区“十三五”加油加气站布点规划、水系统综合规划等城市专项规划及内江新城中心组团邓家坝片区、高铁站片区及内江高新区高桥园区、内江新城木组团等控制性详规编制、修编。《隆昌县城市总体规划》完成编制并上报省政府待批。各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及城市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控制性详规、城市设计和镇乡村规划编制、修编工作有序推进,内江市中心城区、县城城市控规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完成5个镇乡全域规划、15个镇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85个新村规划编制,基本形成了以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规及城市设计为主骨架、加上镇乡村规划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

三是加强规划管控。严格依法执行规划,加强规划管控;大力推进规划有序实施,积极引导和服务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住宅开发、城乡统筹发展等项目建设,努力提高规划审批效率。今年,共筹备召开局长办公会、局业务审批会例会、市专委会、市规委会共55次,审议议题363件次,拟定规划条件43份,核发选址意见书45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0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8份。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全过程监管,今年,累计规划核实建设项目53个,严格逗硬处罚违反规划建设项目4个,处罚款85.4万元,配合城管部门认定违章建筑262处,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有力助推了城市规模拓展、城市功能完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预计2016年全市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约80平方公里。

四是夯实测绘支撑。加强基础测绘管理,“天地图·内江”已经正式投入运行,“数字内江”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获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银奖;推动省市战略合作,完成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与我市共建共享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完成“十三五”测绘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提高成果质量水平;加强测绘成果管理,督促11家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依法完成了2015年度118个测绘成果目录汇交及审核;完成测绘项目备案39项,测绘服务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县级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多渠道引进专业人才2名。建立较完善的“六个一”学习制度体系,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干部学习锻炼,被市委表彰为“中心组学习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通过强化责任体系、廉政教育、制度防控、作风建设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较好地树立了“阳光、科学、廉洁、效率”规划服务品牌,在全省住建部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部门概况

内江市城乡规划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城乡规划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19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1.08万元,占99.23%;其他收入9.17万元,占0.77%

2016年城乡规划部门本年支出合计114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46万元,占49.72%;项目支出575.91万元,占50.2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城乡规划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181.08万元,支出总决算1145.3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减少412.18万元,下降25.8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减少206.9万元,下降15.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城乡规划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9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93万元,下降2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城乡规划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教育支出3.85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2万元,占4.74%;医疗卫生支出24.65万元,占3.19%;住房保障支出30.78万元,占3.98%;城乡规划支出677.18万,占87.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2016年决算数为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36.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2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保2016年决算数为3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77.18万元,完成预算99.9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的增减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城乡规划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0.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城乡规划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4万元,完成预算5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预算8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10.3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八项、十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减少18.94万元,下降63.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29万元,下降6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5万元,下降59.39%。增减变动的贯彻落实中央、省八项、十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81万元,8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10.32%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1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初共有公务用车4辆,因公务用车改革划出车辆3辆。截至2016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3人,共计支出1.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政府驻内江督察员共计0.11万; 调研接待共计0.06万;接待省地理信息中心数字内江调研2次共计0.26万;接待西南设计院2次共计0.17万元;接待泸州规划局共计0.13万元;接待广元规划局共计0.1万元;接待四川省设计研究院3次共计0.3万元;接待华城博远工程技术公司共计0.0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城乡规划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规划局部门部门运行经费支出67.85万元,2015年减少10.35万元,下降13.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城乡规划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用于数字内江软、硬件采购共计127.04万元,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置10.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城乡规划部门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城乡规划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按财政有关预算绩效要求,不予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