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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 2015-07-14 【字体: 来源:市城乡规划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申请条件

在城市、乡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申报材料

建筑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及建设单位委托函;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

4)建筑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按规定需要初设设计的项目);

5)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书;

6)经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总平图;

7)建筑施工图规划审查意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市政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及建设单位委托函;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道路工程项目);

4)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按规定需要初步设计的项目);

5)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书;

6)经审查合格的市政工程设计总平图;

7)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图规划审查意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4.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呈报上述材料;

2)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由市规划局审批后,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5.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

不收费

7.联系方式

内江市政务中心365bet台湾官网窗口

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东兴区西林大道719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doc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