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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 2015-07-14 【字体: 来源:市城乡规划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2.申请条件

1)在城市、乡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及建设单位委托函;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1:500规划用地红线图(标明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地形图测绘至用地边界50米外);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

6)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非新征地、改扩建项目);

7)带地形宗地勘界图(非新征地、改扩建项目);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4.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呈报上述材料;

2)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由市规划局审批后,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5.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

不收费

7.联系方式

内江市政务中心365bet台湾官网窗口

内江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东兴区西林大道719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附件: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doc